因工作需要,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公开在广州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2-3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职位:
市法制办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。
二、选调条件:
1、在广州市、区(县级市)各级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;
2、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和法学硕士以上学位,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或司法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;
3、身体健康,年龄在35岁以下。
三、报名办法:
1、报名时间:2009年5月31日截止。
2、报名方式:请登陆广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(http://www.gzlo.gov.cn)下载并填写《广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》。
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二日